碎碎九十三——置顶福利♂

不许催更,高度洁癖,不拆不逆
番邦小丑何足论,我一剑能挡百万的兵

【瓶邪】《第一千次的重逢》(一发完,万粉庆祝,架空向,HE)

微博一万粉啦~~为了感谢大家的支持和厚爱,就把一直想写的这个脑洞给写了,算是给大家的万粉小福利吧~~~其实我觉得也许所有人都会害怕改变和时间的流逝,但是这种改变对我们来说又是必然的,因为希望和未来总不会轻易的到来~

因为想法有点多,笔力不足可能无法准备的表达~总之,谢谢大家的喜欢啦~


第一千次的重逢




早上七点,我准时在自己的床上醒来,按停了那个滴滴作响的破闹钟。起床之后照例用五分钟洗脸刷牙,穿上了一件天蓝色的套头T恤。

刚穿到一半,我妈的声音混合着锅碗瓢盆的噪音一起传了过来:“小邪!!你起了没有?起了快点穿衣服!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不起!”

我懒洋洋的喊道:“起来了!妈!这大夏天的,你咋不说五点天就亮了?”

“你还跟我顶嘴!平时平时不起,晚上晚上不睡,一到星期六你就睡的跟死猪一样,你看看你爸一大早就出去钓鱼了!”我妈又说了那句我听了至少几千次的经典名言,我偷笑着戴上手表,走出了房间:“知道了知道了,我错了还不行吗。”

我妈把早餐啪嗒一声甩上了桌,怒道:“知道知道,你就会说知道,行了,快点吃,吃了刷刷碗,我一会要和人家去逛街,中午你自己吃。”

“哦~”我兴致缺缺的戳了戳盘子里的早餐,一共是三个包子,一个煎蛋,一小碗榨菜,一大碗绿豆稀饭。

包子两个是肉的,一个是豆角的,都是我爸自己包的,肉包子里有一块软骨没剁碎,豆角包子里有三个完整的花椒粒。至于其他的,煎蛋背面煎的太久了糊了一半,榨菜一共有五十三颗,稀饭里有五个红豆粒。

这早餐我吃了五千多遍,包子上的每个褶子我都认识了,我在心里跟包子说了一声嗨,夹起来咬了一大口。

我妈在八点十五分离开了家里,让我不要老在家里呆着,出去走走,和朋友玩玩,又让我给她把衣服晒了。

她走之后我没晒衣服,只是把衣服挂在了屋里,因为我知道下午会下一场雨,我肯定来不及回来收衣服。

我掐着点在九点半出门,隔壁的女主人也开了门,一不小心手里的垃圾袋甩了出来,我伸手一接,避免了一场垃圾天女散花的悲剧。她反应过来以后笑着跟我道谢,夸我身手矫健,还送了我一块蛋糕。

要知道我就是为了这个才会在这个时间出门,这个女主人是专业做西点的,蛋糕做得好吃的不得了,天天吃都不觉得腻味。

快走出小区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电子屏,上面清楚的显示着时间:八月十七号,晴,部分地区雷阵雨警告。

之所以会特别留意这个时间,是因为我已经重复过了至少六千个八月十七日了,一开始我还会特别数一下天数,后来我就懒得记了,记了又怎么样,不记又怎么样。

我终究无法逃离这个魔咒,不断重复过同一天的可怕魔咒。




我是一个有一点点迟钝的人,发现一直在过同一天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快过完的晚上了。毕竟礼拜六和礼拜天都是休息日不需要上班,平时这两天的日子也过得差不多,所以浑浑噩噩的过完了大半天。

直到晚餐的时候我妈说了和前一天同样的话,她说明天礼拜天,我们全家一起去郊游吧。我就跟她说,妈,今天就是礼拜天啊。说完之后我妈嘲笑我,给我看她手机上的日期,我看完之后有些懵逼,只以为是自己做了一个预知梦,还有点得意。

然后同一天不停的重复,早上闹钟一定在七点钟响起,我妈一定会说那句话,我爸会在五点钟就出门钓鱼,我的早餐是三个包子一个蛋一碗粥一盘榨菜……

我尝试过各种办法试图打破这个轮回魔咒。比如午夜十二点不睡,却眼睁睁的看着时钟走过去之后日期却没有变。

不论怎么挣扎,我的十二点之后永远都是八月十七号这一天的开端。而且我问遍了所有人,只有我发现自己在不断的过同一天,他们的记忆都是重新开始的,他们的昨天是八月十六号,而他们在期待的是八月十八号。

为了不坐以待毙,我尝试了很多种办法让时间回到正常的轨道。我想到的第一种办法是改变发生的事件,比如五点钟我起床跟我爸一起去钓鱼,中午和我妈一起吃饭,选择不同的餐厅,不同的地点。

尝试之后我发现这一天的规律是可以被打破的,只要我先改变,后面的人的顺序也会因我而改变,但是万变不离的是永远都是八月十七号这一天。

重复了一百多天之后我有点崩溃,思考着如果改变一些大事可能才会有效果,我想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什么比生死更大的事情了。

当然杀人我是不敢的,万一我杀了一个人之后时间轮盘又转了起来怎么办,退一万步说,我杀鸡都哆嗦。

找遍了整个城市,我终于找到了一个火灾现场,询问了一些细节之后,第二次我提前到了那个地方,把本该全部烧死的一家三口全救了出来。他们对我感恩戴德,还有记者来采访我,但是我回家睡醒之后,我妈又给我端上了一份包子蛋榨菜稀饭的早餐。

后来我想着人家都说横财是不好的,我就提前打听好了下午会开奖的彩票是什么号码,狠狠的买了二十注中了一千多万。钱是不能直接到手的,我就把家里的存款都拿出来大肆庆祝了一番。当天晚上我和爸妈是在外面睡的觉,结局很明显,我睁眼的时候又躺在了自己的床上。





不停的过同一天是什么样的感受,如果我把我的这段经历写成小说,肯定会成为特别畅销的作品。后来大概持续了三百多天,我决定用一个极端的方式改变这一切,我选择了杀人。

我杀了我自己,我从我家五楼一跃而下,摔死的那一瞬间确实非常疼,我记得很清楚,但是等我睁开眼睛,该死的闹钟又在七点钟响了起来。

那段时间我特别崩溃,早上简直不能听我妈说话,她一说话我就发疯,期间差不多尝试了一百种死法正常人能想到的几种自杀我都试过,什么触电、撞车、割腕、安眠药、淹死等等等等。还很无聊的总结了哪种死法最疼,哪种死法最安乐,简直可以称得上是活着的死法字典。

最厉害的一次死法是我假装要抢银行运钞车,被几个特警一枪打在胸口,我感觉子弹的冲击力把我的肋骨都打碎了,电视剧果然都是骗人的。

我就这样崩溃了很长一阵子,在我妈第六十次哭着把我送到精神科的门口之后,我意外的平静了下来。我看着我妈,心想自己这样做只会伤害家里的人,如果我真的疯了,那每一天我爸妈都会面临独子发疯或者死亡的噩耗,我又怎么忍心让他们活在无尽的痛苦中。

而且对我来说,这一天其实是非常恬静甚至理想的一天,没有生老病死,也没有悲欢离合,还不用去上班。我们一家三口开开心心的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晚上吃饭欢声笑语的一起看电视,临睡前我爸妈还跟我说晚安。

我安慰自己这样就很好了,其实我就算在过每一天又怎么样呢,每一天过得都差不多。人家说有的人二十岁就死了,九十岁才埋葬,我只要把这一天过得像每一天就行了啊。而且我不用担心父母会老去,不用担心自己会死亡,就算我顶着痰盂出去裸奔,第二天也不会有人记得。

多好啊,可以选择过各种各样的人生,不用害怕后悔,因为每一天起来我都可以从头再来,像玩一个生命值满格的人生游戏,从头开始之后可以选择不同的选项,触发不同的情景,接触不同的人类。

在重复不断的一千天左右,我开始了第二个阶段,疯狂的玩耍阶段。我几乎把可以去做的事情都做了,甚至还多看了两眼隔壁漂亮的女主人。

真正违法犯罪或者约炮什么的我从来没做过,不是我怂,只是我心中清楚,不可以去做违背自己良心的事情,即便一切从头再来了,我自己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之后就永远回不到一开始的状态了,堕落的头是万万不能开的。




各种各样的人生都尝试过之后,我的那股兴奋劲也渐渐的减弱了,毕竟再怎么好玩那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生,就算能出老千获得荣誉又能怎么样,实在很没有意思。

两千天之后,我开始规规矩矩的过好这一天,偶尔早上不想吃老四样,就提前起床跟我妈说或者出门去吃,偶尔想和我爸一起去钓鱼,就跟着他一起去钓,借着开挂的人生赢了老头子一把也不错。

我的未来永远不会再来了,因此我失去了全部的期待和梦想。我的心态越发平静,已经完全不想再去打破这个魔咒了,其实也没有办法可以打破这个魔咒了。

也许消极就是危险的开始,但是不论再发生什么我都能接受,有时候我甚至在想也许真正的死亡会是一种解脱吧。或者更极端一点,无尽的痛苦也比现在不痛不痒来得好,至少有动力去摆脱一切。

不过最近的我开始有了一点点期待,我期待的是每天下午会在咖啡厅遇到的那个人。

我见到那个人的时候,差不多是一百天之前的事情了。那一天我突然想去别的城市坐坐,就坐了一个小时的火车来到隔壁的城市。逛到下午的时候,我随便找了一家咖啡厅歇歇脚。

那是一间风格很小清新的咖啡厅,咖啡倒是挺好喝的,就是地势不太好没什么人在。当然了我现在知道了,这个老板是个富二代,咖啡厅开着完全就是兴趣,没客人也无所谓的态度。

我百无聊赖的坐到午后三点,店里的门被推了开来,铃铛清脆的当啷响起,一个年轻的小哥迎着洒下来的一把阳光走进了店里。

以前我一直觉得电影里的慢镜头都是骗人的,哪有人在阳光下会那么好看。但是那天,我看到阳光洒在那个人的侧脸的时候,突然就明白了何谓怦然心动。

他点了一杯美式的咖啡,坐在了我左手边的桌子上,因为只有我们两个客人,我就跟他搭话聊天。那个小哥的话不是很多,看起来有一点冷淡,我说三句他可能才会答一句。

如果是普通的我,说不了三句就会觉得有点尴尬,甚至可能会有点生气。但是我不是普通的我,我可是身经百战的我,在“反正第二天他就什么也不记得了”的思想支撑下,我硬是把这场单方面的聊天持续了下去,拽着他“聊”了整整五个小时,直到咖啡厅打烊为止。

那天晚上我是在久违的兴奋中入睡的,我无比期待“第二天”,甚至早早地就坐在了咖啡厅里等,等待着那个小哥准时的推开门来。

我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也没有主动跟他说过我的名字,我们只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从不触及私人生活。

这是我的私心,每次午夜的十二点钟声敲响之后他就不会再记得我了,我不希望每一天我都要介绍我自己是谁,然后看到他陌生的表情,我知道自己会伤心的。

我希望我们永远都是不认识的状态,这样我就不会去期待我们作为老朋友的那一天。他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就像一场萍水相逢之后再也不见的陌生人。




我赶在三点前来到了咖啡厅,老板不在店里,服务员帮我上了一杯咖啡。我问他们老板去哪儿了,她说刚出门没多久。

同一天里唯一不同的我就好像是西伯利亚的那只蝴蝶一样,我的行动改变会不同范围的影响到旁人的行动。

比如我早上如果起的早,我妈出门就早,她中午会选择的餐厅就有可能产生改变,然后服务员就不用招待他们,就会空出一个位子。再比如我接住了隔壁的垃圾袋,他们就不会用一上午清理垃圾,也不会错过本该去参加的婚礼。

这些小细节的改动就像滴入水池里的涟漪,不断的扩大扩大扩大,影响的人就越来越多。有时候明明已经三点了那个小哥却没有来,就有可能是我早上某个时间点出了错,导致他的行为模式也改变了。为了保证不错过他,我会尽力还原那一天做过的事情。

单就时间来说,我们认识也有三个多月了,虽然每次都要从头聊起,不过七拼八凑的我对他的了解也加深了不少。他今年二十六岁,自由职业,没有特殊的兴趣爱好,但是知识非常渊博,自内而外透露出和他年龄不相符的成熟稳重,怎么说呢,感觉他好像已经活了很多很多年了。

我喝了几口咖啡,手表的指针走到了三点整,铃铛准时响了起来,我充满的期待的看向门口。

果然是那个小哥走进了屋来,我今天帮邻居接了垃圾不知道碰到了哪根弦,他换了一身更休闲的衣服,点了一杯黑咖啡。

“嘿,你经常来这家咖啡厅吗?我今天第一次来,感觉这里还挺不错的。”我照例用第一次来的借口搭讪,端着我的那杯咖啡挪到了小哥旁边。

小哥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偶尔会来。”

这还是他第一次回答我的这个问题,我暗暗的给自己比了个赞,心道运气真好,他今天肯定心情不错。我顺势问道:“小哥你喝黑咖啡啊,这家的黑咖啡好喝吗,我怕太苦了,都喝普通咖啡。”

他就道还行,他对咖啡不是很挑剔,只是这里离他家近,休息的时候会过来。我告诉他我是做摄影的,也是路过觉得太累了进来休息一下,又问他对摄影有没有兴趣。

围绕着摄影的话题,我们足足聊到了晚上,照例是我多说他应答,咖啡都喝了两壶,我们各自付了一半的账单。

因为我是外地的,他是本地的,我就先送他去了车站。公车来的时候,我下意识的说了一句:“明天见啊,小哥。”

他正朝车上走,听我这么说难免愣了一下,我一时嘴快有点后悔,毕竟我俩只是聊了一会天,怎么还扯上明天见了,我在他心里的形象不会变成一个自来熟的变态吧?

好在他没有生气,还朝我点了点头,我连忙跟他挥手,直到再也看不到那辆公交。

明天见这三个字我已经很久没有说了,我有些自嘲的笑了笑,这是多么普通的一句告别语啊,充满了对明天的期待和重逢的喜悦,只是明天见到的他还能记得我们今天说过的话吗。

久违的期待带来的只是绝望,我不顾旁人异样的眼光,蹲在地上捂住了脸。

反正到了明天,你们就都不记得了。




我考虑过是不是应该不再去那个咖啡厅,让一切都归位才好,想了一晚上终究还是不舍得。即使明知道我有无限的时间,我还是不舍得浪费哪怕一次跟他见面的机会。

为了有足够的话题可以聊,我上午和晚上都窝在家里看书,尝试掌握一些有意思的知识,别回头让他觉得我是一个很肤浅的人。

装逼不是我的强项,装了几次之后我就打回了原形,心道干嘛这么累,对他来说每次都是第一次见面,我只要不嫌烦,天天聊同一个话题又怎么样。

就这样,我们之间的感情单方面的累积起来,脸皮越来越厚之后我就不满足于只是和他在咖啡厅里聊天了,晚上我会请他一起吃饭,头几次只敢带他去一些高级的餐厅,后来直接坐在路边摊撸串喝酒。

“小哥,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你的时间……”我喝得有点多了,忍不住开口胡说八道,好在理智尚存,硬生生的把后半句改了:“嗯,那什么,你看过恐怖游轮吗?里面有一个女的不停的重复不停的重复过着同一天,她杀了很多人,又不停的被自己杀了……她很想跳出这个恐怖的魔咒,但是没有办法,船底全是她的尸体,密密麻麻的尸体……”

小哥扶住不停的朝下歪还差点跌下凳子的我,拿走了我手里的酒杯,道:“你喝得太多了。”

我摆了摆手,想夺回自己的酒杯,嘴上说着:“没有!我绝对没有喝多!我跟你说小哥,我从来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清醒过。我有一个很大很大的秘密,嘘——不能和人家说的,说了我要进精神病院的,嘻嘻,你想不想知道?要是你的话,我可以告诉你,嗝……只、只告诉你一个人~”

看我这幅鬼样子,小哥有点无奈,知道跟我说什么都没用了,就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我道不回去,今天不想回去,反正就算露宿街头也没事,我还要喝酒。

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如果我在外面过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之后我就会失去意识,再睁开眼还是在自己床上,简直不要太烦人,这导致我根本没办法去太远的国家玩,飞机飞到一半我就到家了。

喝到最后老板都赶人了,他怕我喝多了会闹事,小哥扶着我离开了摊子,我俩一人拿着一罐啤酒并排坐在马路牙子上,飞驰的汽车一辆接着一辆驶过,远光灯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了。

我借着醉酒的机会靠在了小哥的肩膀上,还厚脸皮的抓住了他的手,道:“小哥你看这些人,他们多着急啊,他们急着回家,急着睡觉迎接新一天的黎明,哈哈,新一天~他们都有新一天~他们还以为每天都是新一天呢,多好,多蠢,多傻逼啊哈哈哈。可是我没有,我没有……每一天都一样……我没有未来了……”



那次喝醉胡言乱语之后,久违的难受感又重新涌上了心头,我迫切的希望能和谁说说这件事,就算第二天会忘记,就算说完以后对方会认为我是个神经病。

我的第一个倾诉对象是我爸爸,他是一个性格温和的人,我在倾诉这个话题的时候,我爸一直没有吭声,我说完之后他才开口,小心翼翼的问我最近生活上是不是遇到了什么挫折。

“没有,爸……那什么,这不是我们公司马上要举办一个说故事大会吗,你觉得我说的这个故事怎么样?”我看着他眼底藏不住的担心,有些不落忍,就换了轻松的语气,笑着道。

我爸一下就放松了,也笑了起来,道:“你个臭小子,没事耍你老子玩,吓得我差点以为你受什么刺激受大发了,行了行了,故事挺好的,就这么练吧。”

“嘿嘿,谢谢老爸夸奖。”

亲人之间的倾诉看来是行不通了,我不忍心看他们为我担心的样子,转而把这些东西匿名发到了网上,我化名关根,把自己的经历一一叙述。

有人夸我故事写的好,有人骂我故事太过老套,也有人从各种专业方面分析了我的经历,更有甚者还言之凿凿说自己也是这样的,说的天花乱坠的。不过明显只是随口胡说,因为第二天我发了这个帖子之后,他留了一模一样的言。

倾诉的口子一旦打开就收不住了,我选择在不同的网站留言,不同的时间不同的ID不同的电脑都会收获不同的评价,观看的人群也会产生变化。

有人说故事里的主人翁太傻了,不用经历意外和生老病死不好吗,人生中有那么多的意外,随便遇上哪一种都会痛不欲生,如果是他遇到这样的事情,简直都要乐疯了。

二楼有一个颇为感性的姑娘反驳他,说人生的不确定性才是活着的乐趣所在,正因为不知道明天会有什么才会有所期待,人生不能重来选择才会慎重。

她说我们遇到好的会高兴,遇到悲伤的会哭泣,在伤痛和欢笑中一步一步的走向未来。如果因为害怕变化就止步不前,那人类科技根本不会进步。退一万步说,人类是群居性的动物,有人和你共同进步,有人陪你共忆往昔,如果每天十二点过后都会清档,那你就算是再牛逼又怎么样,只能牛逼给自己看,连个分享的人都没有。

我深以为意,给她点了一个赞。她就又给我回复了一条,她希望我写的故事里的主人翁能去跟喜欢的那个小哥表白,告诉他自己现在经历的一切。我就道也许不说会比较好,她就骂我,说如果一切都会重头再来,那就说一百遍,一千遍,一万遍,第二天就会格盘了还怕个屁,这都不敢说,真的在现实世界里就只能抱憾终身了。

在她的鼓励下,第一千次和那个小哥见面的时候,我鼓足勇气跟小哥说了自己的名字,我告诉他我叫吴邪,口天吴,搭耳邪,又问他叫什么名字。

他蘸着咖啡在桌子上写下了他的名字,道:“我叫张起灵。”

“其实小哥,有件事我一直想跟你说,但是又不知道怎么说。如果我说,我们其实不是第一次见面,你信不信?”我抓了抓头发,有些不知道应该怎么组织语言把这件事说的清楚一些,毕竟对现在的他来说我只是一个陌生人,不像我爸似得能耐心听我胡言乱语,万一说到一半他报警了,我可没勇气再说第二次。

张起灵沉默片刻,此时的阳光刚好落在他的身后,逆光之下我看不清他的脸,只听到他的声音:“吴邪,你是不是想说,这是我们第一千次的 ‘初见’?”



第一千次的初见,这个用词在旁人听来简直可笑,只有我听懂了这句话的意思,我瞪大了双眼,差点把桌子上的咖啡杯给打翻。

可能是怕我不信,他又道:“ ‘昨天’我们见面的时候,你穿的是绿色的圆领T恤,点的是黑咖啡,放了双倍的奶和糖,’前天’我们见面的时候,你没有戴手表,点了一杯拿铁咖啡——还需要我继续说吗?”

我愣了足足十分钟才摇了摇头,差点没找到自己的舌头,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小哥,你……也在重复过这一天吗?”

张起灵点了点头,把他经历的一切娓娓道来。他是一个孤儿,一直一个人生活,和我一样是毫无预兆的突然开始过同一天了。而且他重复过这一天的时间比我要长多了,他现在还能记住的也至少已经有几万天了。算起来竟然快超过了一百年,我跟他比起来简直小巫见大巫。

我终于明白他那种和年龄不相符的成熟稳重是哪里来的了,实在有些佩服他,我现在就有点要崩溃了,再过个几千天我可能真的会疯。

“那小哥,你有没有尝试过打破这个魔咒?”我跟他分享了我的各种做法,说到那几百种死法的时候有点脸红,实在太幼稚了。

他没嘲笑我,只是告诉我他也尝试过各种死法,结局我也看到了。他这么多年来一边查资料一边寻找和自己一样的人,他其实早就怀疑我和他一样了,不过他怕吓到我才一直没有说。

我们聊了很久很久,午夜十二点之后我俩都回到了自己家里,早上醒来我又着急忙慌的赶到他的城市,恨不得这么多天来的经历一口气都倾诉出来。我说到最后眼泪都要掉下来了,天晓得我憋了多少年才能痛痛快快的说出来。

张起灵很有耐心的听我吐槽,他毕竟是过来人了,很能理解我的心情和苦闷。我说到激动的时候他还伸手帮我擦眼泪,完全不顾旁边服务员一脸的惊愕。

“对不起啊小哥,我有点太激动了,我一直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是这样的,虽然这么说有点不好意思,但是我确实有点高兴你能和我一样……”我喝了一大口咖啡,入口之后才发现我拿错了张起灵的,他的咖啡从来不放糖和奶,苦的货真价实,倒是让我平静了几分。

“我明白。”张起灵攥住了我的手,试图用这种方式安慰我,他道,“我也一直以为只有我一个人。”

分开的时候,我们约好“明天”还在这个咖啡厅见面,我们可以分享的信息实在太多了,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那就不必急在一时了。

我看着张起灵走上公交车,朝投币箱里投进了两枚硬币,白天太阳晒太多我的脑子有些发昏,在车门即将关闭的时候,我一时兴起把两只手拢在嘴边,大喊道:“小哥!有件事我一直没跟你说!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我想和你一起去寻找明天!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傍晚正是大家下班回家的高峰期,我这么高调的一喊之下,连马路对面的人都看了过来,想看看这个光天化日大吼大叫的神经病长什么样。

吼完之后我特别坦然,心说看吧看吧你这些凡夫俗子,明天你们就全给忘了,记得住吗你们就看。

张起灵听到我的喊声之后,在门关上的那一瞬间特别矫健的一侧身,竟然真的从门缝里跳下了车,如果他再肥一点点就会卡在门里了。

我是随便乱吼的,根本没想过他的反应会是什么样的,跳下车之后他一把拽住我,狠狠的给了我一个拥抱,我反应过来以后也马上抱了回去。




和我的消极不一样,张起灵一直在试图寻找回到正确时间轴上的方式,这么多年间他整理了很多关于时间的资料,因为过了十二点以后一切都会格盘,所以无法存下任何实体资料,他只能选择把这些东西全都盲记在了脑子里。

我们都深知这种事情是急不来的,毕竟分析了这么多年,要能找到办法早就找到了。我提出我们的思考方式可能错了,这个现象本来就很不科学,我们硬要从科学的角度来解释好像不太对路子。

张起灵道他也遇到过几个装神弄鬼的神棍,不过一眼就看出是骗人的了,从迷信的方向找好像也不太对劲。

撇开别的不说,能和一个理解自己的人在一起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了,每天我都早早地出门去见张起灵,和他一起在图书馆找资料,空隙时间就去到处玩玩,总之普通情侣能做的我们都做了一遍。

我的喜悦溢于言表,连毫不知情的爸妈都感觉到了,问我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好事,一大早起笑的恶心巴拉的。

“得了吧,你还问,他这个表情一看就知道了。”我妈一副过来人的样子,用胳膊肘捣我爸,我爸一脸懵逼,根本不晓得她在说什么。我妈急了:“哎呀你怎么还不懂呢?小邪这肯定是交了女朋友了,咳,是什么样的人啊?有空带回来给妈看看,你也二十好几了,你放心,妈给你攒了一大笔老婆本,想啥时候结婚都行。”

我爸道:“八字还没一撇呢,你就说结婚,吓到人家姑娘怎么办?哦,对了,今天礼拜六,小邪你是不是要出去约会啊?钱要多带一点,天这么热别不舍得花钱。”

“呦,你现在倒是会说什么别不舍得花钱了,你当初约我出去的时候,两分钱的冰棍都只舍得买一根,非说自己吃过了。”我妈忍不住揭了自己老公的老底,笑的前仰后合的,我爸有点尴尬,就道说着儿子呢干嘛突然又扯老黄历,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我也笑,看着老两口互相斗嘴,突然间坚定了要打破这个时间魔咒的想法。我希望能和小哥一起迎接未来,分开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说一声明天见。

吃完饭我出门,看到张起灵已经站在了楼下等我,我走过去抱了抱他,道:“小哥,总有一天我们的明天会来,对吗。”

“嗯,总有一天。”


一千次的初见亦是我们一千次的重逢,明天终究会到来,即使我们需要花费比常人多出百倍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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