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九十三——置顶福利♂

不许催更,高度洁癖,不拆不逆
番邦小丑何足论,我一剑能挡百万的兵

【原耽】《分手十四天》(HE,短篇)

【原耽】《分手十四天》(HE,短篇)

   昨天大半夜睡不着,跑去翻了自己的专栏,发现我那时候产出量真是低的吓人,好几年也就写了一点点东西,翻看了几个短篇,发现了很多硬伤,本来想改一下,又觉得无从下手。一转眼也过了四年了,怎么说呢,感觉越长大,属于自己的那一点点幸存的灵气也消失殆尽了吧。

   这一篇也算是当时自己比较喜欢的了,不想改了,偷偷放出来存个档~~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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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看新闻,说好多情侣什么的能够维持感情好不容易什么的,然后有一个路人说,其实对于很多情侣来说说分手比维持感情难多了。你觉得他说的对不?你觉得咱俩要是分手是不是也挺难的啊?我觉得主要是我张不开这个嘴。”

   林明翰一边拿着菜刀砰砰砰砰的剁着手里的肉,一边扯着嗓子和客厅里面的人说着一些废话。

   

   今天家里吃汆丸子,主要就是图这道菜做着方便快捷,弄点肉剁吧剁吧剁碎了,然后掺进蛋清、清水、葱姜蒜什么的搅拌均匀了。讲究点的弄锅高汤不讲究就烧锅开水,水滚了用手汆出一个个的丸子下锅一丢一煮,再丢些什么粉丝鸭血的就能吃了,不包括剁肉的时间十分钟就齐活了。

   

   剁好了肉林明翰把早就准备好的配料放在一个碗里,拿着筷子搅拌均匀了就一个个的下锅了,丸子噗通噗通的沉下去再一个个的浮起来,咕噜咕噜的煮的热气腾腾的。

   

   林明翰擦着手上的水看向窗外:冬天的第一场初雪,听着挺浪漫刚下的时候也小激动了一把,结果下到今天都第三天了还没停呢。车停在外面都快要找不到了,不知道家里的水管子什么的能不能扛过去,要是爆了再修忒麻烦。

   

   卓轩坐在客厅看电视,转了十几个台都是提高民族荣誉感的新闻联播,抬头一看钟:得,七点二十三分。

   

   再扭头看厨房,汆丸子已经做好了,林明翰正纠结着是做米饭还是煎饼呢,看着看着卓轩突然开口了:“林明翰。”

   

   “干嘛?你说咱们晚上是吃煎饼呢还是吃米饭啊?我记得我们昨天吃的就是煎饼,要不然今天吃米饭吧?”

   

   “要不我们分手吧。”

   

   “好啊,我也觉得……啊?你刚说啥?”林明翰举着筷子猛地抬头。

   

   卓轩有点儿不自在,挪了挪身体,还是说:“我说,要不我们分手吧?主要还是看你的意见。”

   

   “……成啊,那就分了吧,分了好点反正,我也觉得咱们这几年过得越来越没意思了。”不是说气话,林明翰很清楚,自己在听到卓轩说分手的时候失落不是没有,但是更多有的是松了一口气的感觉。

   

   他们十九岁的时候认识,二十岁的时候开始交往,到今天刚好九年零十一个月,再过一个月就整十年,如果结婚了那就叫锡婚了。

   

   刚出柜那会儿真是爱的你死我活的,大有你不让我和他在一起我就死给你看的味道。他手腕子上到现在还有一道粗粗的疤痕,那是为了卓轩割的,当时年纪轻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可贵,拿着一把水果刀就切下去了,看着血哗啦啦的流也不觉得害怕。

   

   卓轩也为他吃过不少安眠药,给他妈打着骂着哭着往医院送,那两年弄的医院医生都认得他俩了。最后连那个洗胃的医生都帮着他们说话,劝他们的父母说孩子大了管不了了,他们喜欢就让他们在一起算了,折腾来折腾去的再把儿子折腾没了。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脑子真的跟被猪油糊了一样,异性恋都没有他俩闹的欢腾,一分钟见不到心肝肺都疼,抓着对方死都不肯放手。

   

   那个时候为了能在一起做了多少努力数都数不清,他这辈子恐怕就那个时候那个劲头最足了,从来也没有想过原来自己也能那么执着。这执着要是放在学习上,他现在估计就是清华最高分录取保持者了。

   

   卓轩走到厨房拍了拍林明翰的肩膀:“那……我明天搬城东去吧,先带几件衣服过去住住,这么多年了咱们俩也都得适应一下。”

   

   林明翰下意识的就要往他怀里靠,他习惯了,卓轩一靠近就想赖在他身上偷懒,靠上去才觉得有点儿尴尬,刚才才说了要分呢!

   

   不过……这么多年了,一时间说断就断他也适应不了不是。

   

   卓轩这边也是,习惯性撑起林明翰全部的体重,然后说:“先把饭盛出来吧,吃完你不还有事儿呢吗?”

   

   “嗯。”反正分手这事儿得慢慢来,他抱了十年了再多饶一次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俩人都有点尴尬,一顿饭吃的谁也没抬头看谁,吃完饭林明翰就出门了,公司开会,突击检查,不去也没法子。

   

   他走了家里就静了,卓轩把碗筷刷了擦擦手,拿了个箱子就回卧室收拾东西去了,也没什么好拿的,生活必需品的拿一点就算了,慢慢的搬就是了。

   

   就像以前一点点的把这些东西买进来一样,现在只是再把这些东西一点点的拿出去而已。

   

   俩人现在住的房子和卓轩要搬过去的房子都是两家父母买的,因为两家都是男孩儿,十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准备房子给儿子娶媳妇儿用了,结果谁知道俩小子凑一块了。林家买的房子离两个人上班的地方都近,卓家的就租出去增加一点儿收入,两个人都住到林明翰家买的房子了,一住就是十年。

   

   到底为什么就想分手了呢?卓轩一边把衣服放进行李箱一边想。

   

   好像还真没有什么第三者插足啊,个人习惯不好啊什么的,他们一直都是这么过的,大同小异都磨的差不多了。如果硬要给这次的分手找个什么理由,那就只能是因为太熟悉了所以觉得没有感情了。

   

   感情是一个很矫情的东西,当初为了这个词俩人差点生不能同寝死同穴,现在也是为了这个词,一句轻飘飘的我们分手吧就试图把这段感情斩断。

   

   不过这段时间过的也确实没什么意思,总想着和对方分了又舍不得这么多年的感情,十年呢!多不容易啊!再说了,这要是分手给人家知道肯定得说,看看看看,早就知道你们过不长久吧,当初闹着要在一块不给你们在一块,还是有道理的吧?

   

   想想也是,当初谁说也不听就非要在一块,爱情大于天的劲头足着呢,任谁说感情不能维持一辈子都一脸“那是你们没用”的表情顶回去,现在轮到自己了除了安慰自己也算是和平分手以外……也不剩什么了。

   

   两个人过日子从来都不是两个人的事儿,这事要是给爸妈知道了,卓轩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们会说什么,指着他的鼻子把当初他说的话全扔他脸上,然后再小心翼翼的问真的没有挽回的可能了吗。

   

   卓轩突然想起自家老妈说的那段话。

   

   “不是我要说我要啰嗦,这没有婚姻约束的日子是过不长久的,大家都是人,人就是没规矩不行的,你没有婚姻约束着过着过着就散了,特别容易散。因为时间长了你就会觉得这日子没意思,然后你俩一合计那就分吧!反正也不用费劲,你俩嘿嘿嘿一笑挥挥手就拜拜了。但是你要是有婚姻呢?哎~!这有了就不一样,你就得想啊算啊,当初结婚花了那么多钱呢,请了那么多亲朋好友呢,还排了半天的队领证呢!这要是分了人家多笑话啊,你也就不想这事了,安安分分的过日了。当然了,婚姻这个东西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你要是真的想离婚有婚姻也能离,但是你要是只是犹豫,那就能起很大的作用的。”

   “哪有什么夫妻是能靠感情过一辈子的啊?那不可能,没有第三者也有鸡毛蒜皮,就算鸡毛蒜皮磨的差不多了也能分,这不是不可能的。夫妻本来就是能共艰苦但是很少能共富贵的,太平静了人就总想着蹿腾点什么事出来。这就得靠着结婚啊,二婚人家看不起啊,别人说啊,怕丢脸啊,孩子啊,责任啊,这些外界的东西催着赶着撵着,勉勉强的凑一块过,只要没有啥大事原则上的事也就对付了,过啊过啊过啊的就老死在一块了。”

   

   结果还真是这样,他们现在分手还真是嘿嘿嘿一笑挥挥手就拜拜了,太对了,一语成谶。

   

   如果结婚了就有一份责任背在身上,一个已婚的标签戳在身上就代表了对另外一个人有了责任,没有这些条条框框框住还真的是过不下去的,不是说有人拦着过不下去,而是不知道怎么的一回头就发现,俩人走着走着就走散了。

   

   卓轩已经收拾好了衣服和一些工作上要用的东西,笔记本和暂时不用的充电器什么的,这些东西居然也塞满了一个大大的旅行箱,他和林明翰的钱也没有什么联名户口,平时过日子谁想起来买菜谁买,谁路过银行就谁往里面交水电杂费,谁也没想起来算算谁出的多出的少。

   

   俩人都太敞亮的后果就是分手的时候唯一可以拿来吵吵的东西都没有,一抽身就走了,也没什么你耽误我青春年华的事儿,挥挥手还能做朋友。

   

   这都是什么事啊,卓轩想起一句话来,当所有人都以为咱们不能在一起过的时候咱们在一起了,当所有人都以为咱们能白头偕老的时候,咱们却分开了。

   

   可不就是犯贱吗。

   林明翰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大半夜了,他们这组这个月业务没做好,给老总劈头盖脸的熊了几个小时,熊的脑子都疼。

   

   到家了看到卓轩站在饮水机旁边正喝水呢,林明翰踩着拖鞋啪嗒啪嗒的跑到他旁边,把自己往他身上一丢,就着他手里的杯子咕噜咕噜的把水都给喝了,然后在卓轩的睡衣上把嘴和手都擦了。

   

   再然后一抬头就愣了。

   

   “咳,那个,不小心的哈不小心的,那个,咱们晚上怎么睡啊?”林明翰站直了身体抓抓头发,嘿嘿的笑了笑。他真的是一不小心的,这事做的太顺手了,都成为一种条件反射了,看见卓轩站在那儿就想把自己放上去。

   

   卓轩把他的手攥在手里慢慢的暖,等不那么凉了就松开了手,林明翰体寒,大冬天的跑出去回来浑身都是冰凉的:“还睡床上呗,能怎么睡啊,咱家客房又没有床。”

   

   林明翰一想倒也是,睡了这么多年了再多睡一晚上也没什么,再说了就是睡一张床而已。分手是卓轩提出来的,睡一张床恐怕也不会再碰自己了,卓轩就是这点好,他贞操感特别强。

   

   洗了澡俩人就上床了,卓轩总是先洗澡,这样他上床就比较早可以先把床暖一暖。他们这儿不算南也不能算北,就只能算一个中北,有北方的寒冷没有北方的设备,忒烦。

   

   林明翰还是缩成一团以后把脚放在卓轩大腿上取暖,反正最后一次了,卓轩又不在意不是。

   

   卓轩拨了拨他的头发,说:“明天别忘了把电热毯和电暖宝都拿出来,不然半夜你肯定得冻醒,空调不要开一夜,太干燥。”

   

   “放心吧,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没有我你肯定睡不着。”

   

   卓轩不置可否,抬手关了灯,睡觉。

   

   黑暗中林明翰说:“我其实觉得挺可惜的,你想咱俩这么多年了咬咬牙其实也能过去。但是我又一想,这咬咬牙最不济还得咬个五十年我就又坚持不下去了,你不会怪我吧?”

   

   卓轩说:“不会,这是咱俩共同的决定。”

   

   “那倒是……我就是觉得……呼……有点儿可惜……”

   

   也只是可惜而已。

   

   第二天早上起来照样是洗脸刷牙,卓轩叠被子把衣服丢进洗衣机,林明翰做饭摆盘子,唯一不同的是卓轩出门拿的是旅行箱不是公文包,早上起来以后也没有亲林明翰。

   

   卓轩临出门的时候林明翰问他:“那个,卓轩,你能再亲我一下吗?”

   

   卓轩摇摇头:“我们已经分手了。”

   

   分手了,就不能再做亲这种事情了,卓轩就是这样的人。

   

   卓轩走了林明翰还是照样的开始了一天的生活:把碗筷丢进洗碗池留着中午洗,开车去上班,下班回来看电视,好像也没有什么不一样的,他倒是很乐观的想。

   

   这种乐观也没持续多长时间,洗完澡上床以后感觉到的不是温热的皮肤,而是冰凉凉的床单,林明翰才算是回过神来。

   

   卓轩是真的走了,他们已经分手了。

   

   分手了,可以继续打招呼,聊天,借钱,当朋友,甚至睡一张床,但是不可以再亲亲,再撒娇,再把自己丢在卓轩身上了。

   

   这么一想林明翰又觉得有一点儿委屈,想起早上卓轩连亲一下都不肯亲自己,更委屈了:亲了这么多年了,不就是说了分手吗,现在又没有新的对象,亲他一下会死啊。

   

   翻来覆去的这么就到了凌晨三点半,林明翰才算是在寒冷里把眼睛给闭上了:他进了被窝就懒得动,什么空调电暖宝电热毯都懒得去拿。

   

   他想起昨天晚上对卓轩说的话,现在想想你我用反了,应该是没了你我肯定睡不着。

   

   林明翰你要振作,这才分二十四个小时多一点儿而已,别这么没出息,你不是早就盼着这一天了吗。

   

   林明翰这边不好过卓轩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他晚上开车硬是开到了林明翰家的小区下面,还停了车和保安打了招呼,一路走到门口准备掏钥匙才想起来自己不住这里了,又灰溜溜的在林明翰没有发现以前,下了楼取了车开回城东。

   

   没有林明翰这个睡相不好又浑身凉冰冰的家伙,他一晚上睡得倒也安慰,就是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后来才算是反应过来:是因为家里面太安静了。

   

   早上起来听不到厨房有动静,听不到林明翰不停的说话的声音,家里面竟然是安静的可怕。

   

   不过,总是会习惯的吧。

   

   就像当初花了好几年才习惯身边多一个人生活一样,毕竟单身生活的时间要比两个人在一起长多了,想要迅速回归,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再说了,不就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过的不好才分手的吗,既然如此,那分开了应该过的比以前好才是对的吧。

   

   也许吧。

   

   卓轩已经搬走了了这件事情,林明翰虽然思维上接受了,但是身体上还是没有接受。分手第三天早起来迷迷糊糊的做了两个人的早饭,还特别煎了一个自己不喜欢吃卓轩喜欢吃的流黄荷包蛋,一回头想起来自己是一个人了。

   

   中午还给卓轩打了电话问他回不回来吃饭,结果自然是又被提醒了一次他们已经分手了,只好把买多了的菜又退回去一些。

   

   对啊,他们已经分手了,林明翰想,他记得没分那会儿他天天合计如果一个人了要做什么,结果现在一个人了突然又不想干那些无聊的事情了。

   

   难道和卓轩分手了就为了做一些无聊的事情?

   

   现在想想自己当初到底为什么老是想着要和卓轩分手来着?林明翰转着钢笔努力的想,到底是因为什么呢?好像就是觉得这日子过的太平静了,总想翻点什么动点什么,最后觉得卓轩在自己身边存在的时间是在太长了,觉得如果没了这个人也许自己的生活就会不一样。

   

   果然不一样了,越来越糟了,表面上看不出来,心里一点儿都不痛快。

   

   就是这样吧也许,有的时候总想着没有的时候是什么样的,真没有了又觉得不平衡了到处都空空荡的,不过这也许可能大概是因为不习惯,再怎么说也有十年了,感情这个东西还是有的,只是不是能够一起过下去的那种了。

   

   再坚持坚持,林明翰想,说不定就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呢,要不然试试看再找一个?

   

   再找一个也挺麻烦的,找个什么样的呢?反正不能再找卓轩这样的,不过话说回来卓轩到底哪里不好呢?好像也没有吧?

   

   绕来绕去林明翰又绕回来了,看来一时半会他是绕不出去了。

   

   下了班林明翰实在是提不起精神回家,反正家里也没有人和他说话,他总不能对着墙壁说话吧,找朋友出去玩儿又实在是提不起精神,最后决定一个人去打桌球。

   

   林明翰打了一会儿桌球又觉得没意思,桌球是好几个人一起玩儿才有意思的,以前最不济也有卓轩陪着他玩儿,说说笑笑的也挺有意思的,而且他发现,他决定来打桌球实在是很不明智。

   

   他来的这个桌球馆是以前常常和卓轩来的,老板都认得他们,他今天一来老板就问他卓轩呢,遇到好几个熟人也问他卓轩呢。他好不容易才让自己稍微习惯了一下没有卓轩的日子,结果几个人给他问的他自己都觉得自己不和卓轩一起,实在是太奇怪的事情了。

   

   其实一般没什么人愿意和他打桌球,他桌球打的不好还喜欢耍赖。和卓轩一起玩儿的时候,他就会耍赖,一看到自己快输了,就直接用手把没有进洞的球偷偷的推进去,卓轩只当看不见由着他耍赖。

   

   天天在一起的时候觉得烦觉得神经都要衰弱了,不在一起发现自己直接神经病了。

   

   打了没有十分钟林明翰就蔫了,灰溜溜的从桌球馆出来准备回家,一抬头看到了卓轩。

   

   如果只是卓轩一个人,那他肯定会大大咧咧的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和他掰扯几句证明他们分手其实是对的,他们过得都挺好的。

   

   但是卓轩是和一个大美女一起走的,林明翰看着就怎么都挪不开脚了。

   

   当一个同性恋就是这一点不好,男朋友和男的走在一起不高兴,男朋友和女的走在一起照样不高兴。

   

   卓轩自然是一个弯的,但是保不齐这么多年了和自己一起生活,突然觉得和男的在一起过日子也就那样,想要找一个妹子尝试一下。

   

   林明翰脑子里面胡思乱想的,几乎是条件反射的跟在他们后面,想看他们是往哪里走的要去干什么。

   

   跟着走了大约有五分钟,林明翰眼睁睁的看着卓轩带着那美女走进了一家咖啡厅,还很绅士的给那美女开了一个门,只觉得自己胸腔里面抓心挠肝的疼。

   

   卓轩这么多年可以说是洁身自好的很,下班就回家从来也不去什么咖啡厅夜总会,男的女的都明明白白的说清楚自己有对象了,一秒钟都不会和人家暧昧。

   

   现在突然看到这一幕林明翰才算是真的明白,这家伙已经不属于他了,本来以为已经揉进骨头里面的他的标签,已经在前几天撕掉了,现在卓轩已经是自由身了,他爱干什么干什么。

   

   说分手挺容易的,但是要习惯一个跟了自己这么多年的人突然不属于自己了,还是怪难受的。

   

   林明翰安慰自己:这算什么啊,这不代表什么,他只不过是不喜欢自己东西给别人碰了而已,才不是舍不得呢。

   

   再说了,虽然分手是卓轩提的,但是不停暗示的人可是自己啊,卓轩一直都这样,最能看透自己想要什么,他从来也不说出来,只会默默的去做。

   

   林明翰突然想,卓轩是真的想要分手吗?他也是真的和自己一样觉得没有感情了才主动提分手的吗?

   

   主动提分手的人总是会有一种莫名的愧疚,总觉得这一段感情是被自己给终结的,他虽然觉得这么过下去会没有意思却自私的不肯提,不肯提的同时又小打小闹的表露出自己有这个意思。

   

   是不是因为这样,卓轩才主动说的分手?

   

   不过……反正已经分手了,现在想这些没意思,好不容易开始新生活,这才几天啊……林明翰想,再……坚持一下。

   

   习惯就好了。

   

   他只是不习惯而已,很快就可以习惯了。

   最后还是不习惯,一个多礼拜过去了林明翰还是没忘了卓轩和一美女去喝咖啡的事,坐立难安的他最后还是拿出手机给卓轩打了电话。

   

   “喂?”

   

   “喂……那个啥,我翰翰哈,我就是想说……你吃饭了吗?咱们俩出去吃个饭呗。”

   

   吃饭还是去了他们常常去的小饭馆,点了几个常常点的菜,有点儿失水准炒得咸了,但是林明翰不知道怎么的,就是觉得这饭是他这段时间吃的最香的了。

   

   不知道是饭菜香,还是有卓轩在才香的。

   

   吃了一会儿林明翰还是没问出口他想问的,趁着卓轩去上厕所的时候,偷偷的翻他放在桌子上的手机。

   

   他一直都有这个毛病,喜欢看人家的手机通讯录啊日记本啊电脑文档啊什么的,但是他不许人家翻他的,这臭毛病反正是挺不讨人喜欢的就是了。

   

   翻了一会儿短信没看见什么暧昧的,林明翰就开始翻通讯录,通讯录最新的一条是他给卓轩打的,显示“林明翰”。

   

   他当初亲手给卓轩设的,他的通讯录的名字是“亲爱的”,十年了都是这个从来没有换过。现在猛地看到自己的名字,心脏好像给什么狠狠的抓了一下,疼的整个人都要缩起来。

   

   这么一想他就想起来了,卓轩从提分手那天开始就一直叫他的全名,再也没有叫过他的乳名。

   

   卓轩从厕所出来就看见林明翰拿着自己的手机,也没生气,只是伸手把自己的手机拿了过来:“林明翰,我们已经分手了,所以不要再翻我的手机了。”

   

   这话的意思多明白啊,他的手机只给他媳妇儿翻,自己不是他媳妇儿了,所以自己不能翻了。

   

   最后林明翰也没问那美女的事儿,他知道,他问了也没有用,他已经没有资格问这件事情了。

   

   他真的,已经和卓轩分手了。

   

   林明翰灰溜溜的出来又灰溜溜的回去了,缩在凉被子里面哆哆嗦嗦想晚上的事儿。

   

   卓轩的脾气他太清楚,交往的时候就正正经经的交往,分手了就正正经经的分手,绝对不会黏黏糊糊的。他已经不是卓轩的什么人了所以肯定就不能是亲爱的了,分分钟的功夫就改成了林明翰,这就是他的忠诚。

   

   当初觉得可自豪可得意,现在想想真可恶,林明翰掏出手机狠狠的想:你能改,老子也能改,老子也要把你的来电显示改成卓轩!

   

   最后还是没改,林明翰盯着手机上面的亲爱的三个字躺在被窝里,竟然有一点儿想哭。

   

   凭什么……就不是亲爱的了?

   

   凭什么……就不叫自己翰翰了啊?

   

   凭什么……就分手了啊?

   卓轩,我突然发现,我后悔了。

   

   卓轩回到城东的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家里面太久没有住人了,很多东西都不合用,要添置一些。

   

   洗了澡躺上床,卓轩习惯性的拿出手机看手机报,上面提示这几天降温,他立刻就想起林明翰。

   

   林明翰太怕冷了,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记不记得拿被子出来盖。

   

   卓轩下意识的就要给他发个短信提醒一下,打开通信录林明翰三个大字晃眼的很,他的手机上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三个字:要不就是亲爱的,要不就是翰翰,要不就是一串烂熟于心的手机号码。

   

   叹了一口气,卓轩把林明翰三个字给删了,犹豫了好久,一点点的打上了亲爱的这三个字。

   

   还是放不下,果然放不下。

   

   他不停的说林明翰我们已经分手了,看起来好像在提醒他,其实是在提醒自己,不停的提醒自己,他们分手了,还是自己先提出来的。

   

   因为翰翰一直都在鼓捣这个事情,他以为自己藏得很好,但是并没有,尤其是这几个月,翰翰浑身上下都恨不得贴上我们分手吧的纸条。

   

   当然了,并不是苦情男主角的剧情,为了成全他牺牲自己什么的。会提出分手也是有自己的原因的,他自己也觉得有一点点乏味,每天起床对着同一个人,吃饭对着同一个人,不论干什么都对着同一个人。他觉得咬咬牙还是勉强可以过去的,但是林明翰好像已经不能熬过去了,两个人过日子就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他干脆就给了两个人一个台阶:既然大家都不太想要坚持了,那干脆就挑开了算了。

   

   很多事情其实都是这样的,说或者不说都只是一念之间,说了也就说了,不说也就不说了,他终究还是干了一件蠢事。

   

   在他说不要再翻自己手机的时候,他很清楚自己已经伤害到了翰翰,如果不是在外面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已经分手,翰翰恐怕都要哭出来了。

   

   他和翰翰在一起十年,怎么还能搞不清楚翰翰的脾气呢?翰翰只是一时翻不过这个弯儿而已,只要自己顺顺他的毛儿再耐心那么一点点,他就能翻过来了。

   

   感情这个东西并不是没有了,它只是变成了一种习惯,他们都已经习惯了感情的存在,所以才会错以为已经没有了感情而已。其实他们之间的感情从来都没有变过,爱情没有变少,它只是升华成了一种亲情。

   

   爱情轰轰烈烈,亲情细水长流,不论是哪个都放不开。

   

   还好,他现在明白过来,不算晚,还好不算晚。

   

   “林明翰!林明翰你手机响了!”

   

   “来了来了!”林明翰抱着一叠文件从老总办公室冲出来,接过同事手里自己的手机按下接听。

   

   “喂?”

   

   “咳咳,喂……翰翰吗,我是卓轩,我觉得,咳咳咳,我有一点儿发烧,你有空吗?能不能来接我去医院?”

   

   林明翰立刻请假开着车到了城东,连电话里面卓轩喊他是翰翰不是林明翰都没有注意到。

   

   敲了门见了卓轩发现他真的病的挺严重的,手脚滚烫而且咳的很厉害,林明翰连忙抓了外套给他裹上,把人送到了医院检查,一检查才知道这是病毒引起的严重感冒,已经快烧成肺炎了。

   

   林明翰忙着给卓轩拿药带着他去输液,又去买了热水袋借了小毛毯,输液室那小空调根本不顶用,要是什么都不盖输液两个小时,不烧也要烧起来了。

   

   好不容易瞅到一个空位让卓轩坐下才挂上水,林明翰看他烧的脸都红了觉得挺心疼的,卓轩这个人一般不生病,一生病就很厉害,没有一个礼拜是下不去的,这才几天啊,就弄成这个样子。

   

   “你喉咙疼不疼?”林明翰抓着卓轩没有输液的左手不肯撒手,凑在他耳朵边上小声的问。

   

   “有一点点。”卓轩声音嘶哑的说。

   

   林明翰连忙从小保温杯里面倒了一杯给他喝,看他喝完了就开始碎碎念:“你也不知道这几天冷啊?冷也不知道多穿点儿,生病了也不知道去看看,我要是不去看你你就烧死在家里了你知道吗?我这才不在你身边几天啊就闹成这样,你真是一点儿用都没有。”

   

   卓轩也不反驳,静静的听他说,等他说的烦了停下来以后才慢慢的开口:“就是没有用啊,翰翰,我后悔了,我发现我还是离不开你。”

   

   林明翰抓着他的手玩儿他的小手指头,半饷才说:“我也舍不得你。”

   

   分手十四天零十五个小时以后,林明翰像个八爪鱼一样整个人趴在卓轩身上睡着了,也不管是不是会被传染到感冒。

   

   其实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在一起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分手了才会觉得有一点儿难受,但是如果谁都磨不开这个脸说,那么不用多久就会开始习惯,然后就真的不能再在一起了。

   

   还好,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不就是几个十年吗?咬咬牙不就过去了?

   

   林明翰迷迷糊糊的想,当初知道可以和卓轩在一起的时候,自己偷偷的在墙角那儿刻了什么字来着?

   

   对了。

   

   ——卓轩,我想和你一起,白头偕老。

   

   ————END————————

   

   这篇文写的很顺利,从头到尾~呼啦一下就写出来了,只用了几个小时,人家说灵感就是上帝和你说的悄悄话,但是上帝很忙,不会和你说第二次,所以要抓紧时间记下来才好,可能确实是这样的吧。

   

   突然想写就写了,我一直觉得婚姻的保障从来都不是在财产上和离婚的时候用的,而是因为结婚了以后就有一种无形的东西限制了夫妻的行动,这种东西会引导着他们一步一步的走向白头偕老。

   因为人们在日常的生活里面是不可能不吵架的,吵架了就会影响感情,而且时间长了会审美疲劳,这个时候朝夕相处的人就会怎么都看不顺眼了,如果没有一个婚姻来限制,那么说不定真的就拜拜了。

   世界上哪里有真的相濡以沫呢?不过是你让让我我让让你就过去了,什么爱情都没办法维持一辈子,我们的决定大多数都是一时冲动,如果冲动的非常容易那么就会很容易冲动,但是如果冲动以后还有一大串的后续,那么再怎么冲动都会安静下来,慢慢的思考了吧,这也许就是婚姻的意义。

   

   有时候,错过了就是一辈子,再也回不了头,不会悲痛欲绝却也总是避免不了后悔和伤心。

   

   为了面子在一起,也为了面子不再回头,硬生生的错过,或许很多东西都是双刃剑吧。

   

   不过我想,幸好卓轩和林明翰在一起了。

   

   这就最好了。

     2014,1,4

    碎碎九十三记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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