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碎九十三——置顶福利♂

不许催更,高度洁癖,不拆不逆
番邦小丑何足论,我一剑能挡百万的兵

【原耽】《障目》1

    好久没有写原耽啦~~~前几天在文档里发现了一篇很久以前的设定,干脆拎出来写了,性子宽厚的厨子攻X羞涩天真的盲人受,温馨日常,傻白甜~     


      障目



第一章


吴柠拎着菜篮子出门的时候才早上六点多,夏天天亮的早,太阳已经露了一个尖儿。他把菜篮子挂在车把上,骑着小破车一路朝着菜市场去了。

早上的菜市场很热闹,不论是蔬菜还是肉类都很新鲜,尤其是鱼市场,一尾尾鱼活蹦乱跳的,看着就很好吃。吴柠找了地方,把车一扎,问道:“黄花鱼多少钱一斤啊?”

小贩正在杀鱼,头也不抬的道:“喲,要黄花鱼啊,早上才送来的,可新鲜了,二十块钱一斤,怎么样,给你称点?”

吴柠蹲下身,用渔网捞了一条看了看,道:“二十块钱,贵了点吧,昨儿我买才十八,便宜点吧老板。”

“行行行,老顾客了,十八就十八,来两条?”

“就这两条吧,给处理的干净点啊。”

“没问题!”

小贩杀鱼可利索,几分钟的功夫就把活鱼变成了鱼材料,找了个塑料袋一装一递,生意成了一笔。两条小鱼花了四十多块。

新鲜意味着价格贵,吴柠自己吃一般都晚上来,快关门的时候有很多搓堆菜,一块钱能买够三天吃的。有小贩不要的他也捡一些,这么新鲜的黄花鱼到晚上要是有死的小的,价格能低一半不止。不过这回买的不是他要吃的,人家雇主给的菜金多,不能老捡便宜。

吴柠是个厨子,刚刚失业不久,以前的活包吃住,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了,也三十大几的人了,着实有些心酸。

现在的活是他朋友给介绍的,给人家做饭打扫当全职保姆,一个月给五千还包吃住,光平时采买就给两千。他寻思着这活临时过渡还挺好的,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雇主是个盲人,岁数挺小的,才二十来岁,名叫林涵,昨儿他刚去见了一面,长得唇红齿白的可俊了,可惜就是看不见了,要不说这命运弄人呢。

逛了一圈菜市场买了点东西,吴柠看了一眼表,发现已经七点半了,他记得雇主早上八点会出门走一走,连忙把菜塞进了车筐,急急忙忙的蹬上车上了大路。

林涵住的小区附近有一个很大的生态公园,远离市中心十分适合居住,唯一不方便的就是菜市场骑车要四五十分钟,不能常去。

吴柠用钥匙打开房门的时候,林涵刚洗漱好坐在餐桌旁边吃饭,早饭是吴柠临走前做好的,白米稀饭,煮鸡蛋,包子和一盘切好的水果,按照以前的阿姨说的摆放在标注的位置。这屋里的东西任何一样都不能乱动,乱动很容易让林涵撞上去受伤。

“你起来了?我出去买了点菜,放好就陪你出去散步。”

林涵寻着声音转过头,微笑着说道:“麻烦你了吴哥,这么早就起了,你做的饭真好吃,你的那份我留好了没动。”

吴柠下意识看了一眼他的眼睛,听说这孩子失明是因为脑内淤血压迫视神经导致的,眼睛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单这么看跟正常人真差不多。吴柠本想对他笑笑,想起对方看不见便作了罢。

家里养的金毛导盲犬从窝里走出来,伸了个懒腰,走到林涵身边撒娇讨食吃。林涵摸摸它的大脑袋:“毛球醒啦,昨天睡得好不好?”

“汪!”

吴柠连忙拿了狗粮给它倒上,毛球亲昵的蹭蹭主人,又冲着吴柠汪了一声,埋头苦吃去了。吴柠看了看狗粮的外包装,全是外国字,好几百块一袋子呢,据说这也就只够吃三天,除了这个还得给它煮鸡肉饭,隔三差五炖个牛骨头磨牙。

以前人说你不知道穷人能穷成什么样,也不知道富人过什么日子,说的真对,这狗吃三天的够他吃三个月,不过想想人家是林涵的眼睛,这钱花的也算值。

林涵胃口小,吃了一个鸡蛋喝了一碗粥就不想吃了,吴柠又给他盛了一碗,说道:“早上多吃点吧。”这孩子实在太瘦了,胳膊还没他手腕子粗,个也不高,还不到他下巴,瘦巴巴的看着跟高中生似得。

“行,吴哥你也吃啊,别光我一个人吃。”林涵不好意思推辞他的好意,接过粥碗来慢吞吞的喝,问道,“吴哥你在我家住的好吗,床睡不睡的惯,要是有什么不习惯的,你跟我说,千万别客气。”

吴柠就道:“没啥不习惯的,可好了,不瞒你说,我都没睡过这么好的房间。”

这是真话,那么软的床垫他睡得腰酸背痛的,后半宿直接搬到地板上睡了,他小时候还天天睡桥洞呢,哪有这么多的讲究。

林涵就笑:“那太好了,我还怕你睡不惯呢。”

“挺好的,不过你家这么大,就你一个人住啊?”吴柠不了解林涵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见这屋子大,随口问道。

林涵喝粥的手一僵,很快恢复了正常,嘴上道:“嗯,本来是刘阿姨照顾我的,不过她儿媳妇前几天生孩子,她想回去照顾孙子就走了,好在你来了,不然我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吴柠见他没有提到其他的家人,料想到也许是有什么隐情,便岔开了话题,道会好好的照顾他的,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就跟他说,他会尽量去改。

吃完饭吴柠三两下洗了碗,擦干净手陪着一人一狗出门去了。林涵十六岁就失明了,这么多年早习惯了失明的生活,出门下楼梯有狗狗帮忙走的比吴柠还利索。

林涵没有工作,吴柠也不知道他的生活来源是什么,他看了看保姆给他留下的日程表,发现这孩子活的跟个老头一样:早上起来遛遛狗散散步,回家以后听音乐看盲文书,下午睡午觉起来继续看书,晚上则上网和人聊天啊,听听新闻啊,然后又去遛狗,九点半上床睡觉。

吴柠琢磨着他家肯定特别有钱,不然不能这么养孩子,这要是搁在穷人家里,供个不工作的活祖宗还不要命了。

“慢点,这边有水。”吴柠抓住林涵的胳膊,把他稍微朝边上带了带,林涵跟他道谢,笑着道毛球啥都好,就是喜欢玩水,看到水坑从来不晓得躲开,每次他都会踩一脚水。

“吴哥,你平时喜欢散步吗?”林涵有些天真的问道,自从他眼睛受了伤以后其他的体育活动就不太方便了,只有散步最合适他,当初会搬到这边居住,也是因为这个生态公园。

生态公园里有很多被绿植吸引而来的鸟类,一年四季都能听到清脆的鸟叫,最重要的是有一块区域是允许狗进入的,毕竟金毛犬需要很大的运动量。

吴柠正盯着毛球上厕所,这狗真的特别聪明,它会自己叼着报纸铺在地上,拉完以后还会把报纸叼着,站起来丢进有狗便便标识的附属垃圾桶里。

林涵没有得到回答,又问了一次,吴柠这才回神,道:“啊……以前没散过,走走也挺好的,这边空气好。”他平时一点时间都挤不出,哪有时间瞎走路,不过个人有个人的活法,他要是有钱了,他可能也会闲的散散步什么的。

听他说走走也挺好,林涵很高兴,他还怕吴柠会不喜欢散步,以前的那个阿姨腿就不是很好,每次都是他自己带狗出来散步。

他眼睛不好,出门不方便,所以也没有什么现实中的朋友,保姆毕竟年龄比较大了,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现在有了一个大哥哥一样的人在,林涵难免希望和他多说几句话,他偷偷的想着,吴柠的声音还挺好听的。

吴柠道:“对了,你平时就来这散步吗,没去其他的地方走走?”

“嗯,这边比较方便,其实以前我连门都没办法出,这两年申请到毛球,才能出来走走,可惜走不远,车都不愿意载狗。”林涵摸了摸毛球的脑袋,能出来散步他已经很满足了,虽然现在的生活条件好了,但是公共设施对盲人还是不太友好。以前没有毛球他几乎寸步难行,现在带上毛球,公交出租都不拉他,时间长了他也很知趣的不出门了。

吴柠就道以后有空,骑自行车带他去遛遛。他说的很坦然,一点也不觉得骑自行车有什么丢人的。林涵笑弯了眼睛,一口答应下来。毛球不知道这种活动自己会被丢在家里,开开心心的汪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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